大连长海县知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报通知2023|世界通讯
关于长海县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吸引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连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资料图片)
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大连市吸引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连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现就长海县开展2022年度吸引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连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内容
用人单位与知名高校在校生签订人才信用合同(详见附件1),按照签订合同后大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先由用人单位向其发放奖学金。在校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市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奖学金额度,给予每人每学年最高1万元的资助。
(二)备案条件
本年度只开展“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项目备案工作,项目补助资金申领工作另行通知。申请备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知名高校大学生为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在读大学生,以及所学专业与大连市重点产业发展契合度较高的其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读大学生(详见附件);所学专业与大连市重点产业发展契合度较高以符合最新版的《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为准。
2.用人单位应在长海县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重点支持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各地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以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指获得相应国家、省、市认定或资助的人员,且该人员应为该企业法人代表或在该企业持股30%及以上)等创办的企业。
3.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已与知名高校在校生签订人才信用合同,且该生未获得过“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
(三)备案材料(内容及文字需清晰可见)
1. 在长海县的用人单位与知名高校大学生签订的人才信用合同原件一式二份(并附Word电子版),需加盖申请单位、所在地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公章。
2. 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四)备案程序
1.申请单位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已与知名高校在校生签订的人才信用合同原件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资质材料复印件报送长海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2.备案成功且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按照市人社部门当年印发的“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申报通知,向长海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申请表》;
(2)发放奖学金的银行流水单;
(3)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4)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连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记录;
(5)用人单位承诺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材料、用人单位资质等材料。
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项目
(一)项目内容
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大连市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补助,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按照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其最高学历的实际缴纳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进行补助)。各级财政相关学费补助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学费金额(或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2年内大学生。本年度受理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
2.用人单位应在长海县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重点支持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各地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以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指获得相应国家、省、市认定或资助的人员,且该人员应为该企业法人代表或在该企业持股30%及以上)等创办的企业。
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免除政策的毕业生不享受学费补偿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截止到申请之日当月或上月,已在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三)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纸质材料一份,PDF版一份,要求内容及文字需清晰可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大连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学费缴纳说明、助学贷款协议书以及还款记录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连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记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材料。
5.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高校毕业生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 6月10日之前报送到长海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报送地址与咨询电话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06号三楼33号人才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411-39377008
四、受理时间
请于2023年6月10日(8:00-11: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16点前完成相关材料现场报送。
五、相关材料
附件:1.人才信用合同书(样本)
2.全国高校学科第四轮评估结果除“双一流”大学外的A类学科汇总表
3.全国独立招收研究生的科研院所汇总
4.大连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5.一流学科(或全国高校学科第四轮评估结果除“双一流”大学外的A类学科)下属专业说明(样本)
6.学费缴纳说明(样本)
7.2022年大连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总表
8.各地区项目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9.致全国各知名高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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